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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称涉事医生停职处理:网暴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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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9 01: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3月30日,上海,网曝航昌路376弄一小区病人犯哮喘,家属在向附近救护车借除颤仪时遭拒。31日,浦东新区卫健委就此事作出通报: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首先,不太理解「哮喘发作」患者需要「除颤仪」做什么,人家需要的是激素扩气道,严重的需要机械通气,你把他心脏电冒烟了也不能缓解气道问题。这件事在我看来就像抓一只公鸡让它下咸鸭蛋一样离谱。 而且我不太理解「拦急救车」的行为,而且是「拦患者已在车上的急救车」,你家家人的命是命,别人家家人的命就不是命是吗?这个行为本身就不会受到处罚吗? 医生已经做到最好了,脑子很清晰,面前摆着两条人命,只能优先救一个待会儿再考虑另一个,救谁,当然是救自己本来应当救的那个,自己就是这位这条命才出的车,我不救车外的人你顶多骂我没同情心,但我不救车里的人的话,你不仅骂我没同情心,我还玩忽职守了,面临刑事责任,怎么选择显而易见。 而医生还是被停职了,说明网暴不讲道理,只讲情绪。 要么急诊急救这套活儿没人愿意干呢,费力不讨好,你怎么做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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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是否有权出借除颤仪 除颤仪的所有权归属不是医护人员,而是救护中心。那么,出借医疗设备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关规定,该怎样出借?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借,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出借? 医护人员是否有权自行判断?自行决定? 急救过程时间紧迫,出借是否需要手续?出借给谁,事后找谁索要? 这些都是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答案,那么为什么要求医护人员出借?出了问题,为什么要医护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明明是救护中心应该预判到的情形——救护过程中,如果遇到另一需要救护人员,该如何处理。 如果救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去做了,为什么要停人家的职? 如果没有相关规定或者规章,为什么不出台相关规定?这属于罕见事件吗? 对于急救中心这样关乎人命的机构,对于操作细节应该有所把控。
哮喘急性发作的主要治疗是缓解气道痉挛和纠正低氧,一般不会迅速的心脏骤停。如果说心脏停了,那么就说明已经严重低氧酸中毒了。因为哮喘发作会引起严重的气道狭窄,所以通常的心肺复苏流程很难起效(低氧无法改善),需要机械通气呼吸机,同时要迅速扩张气道。除颤仪在心肺复苏中的作用是纠正室颤等恶性心律失常,如果没有是不需要除颤仪的,但是除颤仪是可以帮助判断有无室颤的。我在学习心肺复苏的时候,流程是先判断病人生命体征,然后呼救,寻找除颤仪是在呼救这一步的,但这不是必须的,胸外按压是最重要的,是为了维持循环,但是在严重缺氧的情况下,胸外按压的作用都可能是极其有限的,所以,还是要早点纠正哮喘发作,常备激素和其他口服药。
笔者分析:你是一个医生,领导下达给你的任务是去救病人A,在你带着病人A回来的路上,有其他人拦着你,让你救病人BC DEF… 这时候你有两个选择, 1. 视而不见,虽然BCDEF…死了,但别人死活死几个与你何干, 2.把原本病人A身上的救助设备给BCDEF…用, 可能的后果,病人A死了,造成医疗事故,你坐牢。 只要脑子不傻逼,谁都会选第1条路,所以医生有什么错? 肯定有人说,没救不也被停职了,对啊,停职了,总比坐牢好,病人A如果死了就是医疗事故。 别说什么见死不救的,救你如果不会给我带来麻烦那没问题,但你死不死不仅可能害死另一个人,还有可能会让我坐牢。 傻逼才救。 作为一位优质的知乎答主,你端着一碗泡面,走在绿皮火车的过道里,过道里挤满了人, 如果你说让一下让一下,大部分人都懒得让你, 但如果你说 让一下,泡面要撒了,别烫到你,大多数人绝对会立马蹦开。 因为别人都怕你烫到他,你的行为已经有可能触犯别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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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责任?关医生什么事?凭什么要他一个路过的医生,还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的医生承担责任?医生不用管车上的孕妇了?那才是他要负责的病人啊。他是妇产科医生又不是哮喘大夫,医生这个行业,隔科如隔山好不。 医院处置是被舆论带跑偏了吧,凭什么道德绑架医生?不是谁声音大就是谁对。哮喘病犯了可以叫救护车呀,及时叫了救护车人没救回来,那就是天命,不是医生害的你的命。而且凭什么去借其他急救病人救护车上的除颤仪把对方也置于危险之地? 医生也是倒霉,寒窗苦读多年,最后因为没借给一个陌生人除颤仪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这找谁说理去? 医患关系紧张,也是因为对医生的保护太少了。
这件事的内核也是如此,总是有患者丝毫不顾医院体系顺利运行的程序逻辑,总想着先方便自己为宜,殊不知被你插队顶掉的人可能也焦急着等着看病呢?或者因为你的插队,辅助科室又得多加班干活了。 这事情就好像消防员出警,在半路被人拦下说我家里也着火了,你先帮我来灭个火吧。正常人的逻辑是会放弃自己的任务去帮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路人吗?别人家的火就不是火了嘛? 更令人心寒的是卫健委作为一个国家机构,被舆论所裹挟的行为令人发笑。整篇通告看下来并不觉得当事医生有什么错误,最后却落得个停职的惩罚。 不过也正常,卫健委什么时候站在医生的角度想过事呢?每一次出台的改革不都让医生和医学生和吃了那啥一样,有苦说不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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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干大夫的,我没真的开起过除颤仪。演习,用没加电的在假人身上模拟一下。紧急情况下,在医院我肯定心肺复苏到急诊科医生赶来帮忙除颤,在外面,这玩意真很少见到。哪怕有,估计也就用一下自动模式,还不如一直心肺复苏操作。 除颤仪使用虽然有自动模式,使用还是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操作。毕竟使用的时候还可能导致伤害到别人。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现如今愿意干急诊的大夫很少见的。我们这救护车出车都是一个大夫一个护士一个司机。大夫司机兼职抬担架。遇到这种情况,我估计伦理老师也无解。如果车上配两个医生,有一个医生下车去第二个患者家“安慰一下”,也许更符合看客的心理。但是,现如今哪个地方也配不出俩急诊大夫出车啊。 我们这以前出现过,患者一百多公斤,住六楼,无电梯。大夫司机抬不动也背不动。就地抢救叫增援。患者没死。但是家属不断投诉市长热线,救治人员全体停职。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H3RV5JC60552Q4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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