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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区隔离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 一包一用一消毒,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各种侵入性操作时,操作者必须 戴口罩、帽子、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和铺无菌巾;医务人员在诊疗、换药处 置工作前后均需按要求洗手和/或手消毒。
2.按照《消毒技术规范》 ,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 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 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符合管理规定,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不 得重复使用。
2.1 一般诊疗用品:血压计袖带、听诊器、腋下体温计、止血带等器具,均 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 5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后,清水冲洗后干燥保存; 耐高温诊疗器具 (舌钳、开口器等) 可选用压力蒸汽灭菌。
2.2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等应每日清洁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 燥保存;一次性使用的氧气湿化瓶按使用说明使用。呼吸机管道使用不超过 7 天,用后送供应室高水平消毒或灭菌,湿化液应用灭菌水并每日更换。
3.消毒物品、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注明 启用时间,严禁过期物品。
4.各种治疗、护理、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
行,特殊感染伤口 (如气性坏疽、破伤风等) 应就地 (诊室或病室) 严格隔离, 出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5.皮肤、粘膜消毒液开启后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开启的无菌溶液须注明 时间,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 2 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 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超过 4 小时。
6.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区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
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7.消毒柜清洁干燥。冰箱每周消毒保养 1 次,无过期物品,无私人物品。
8.医务人员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病房 及各诊疗科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速干手消毒剂,水龙头开关应为非 手触式。
9.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室内空气、环境和物体表面、清洁用具 的清洁与消毒。
9.1 使用后的医疗仪器设备、环境要清洁消毒。
9.2 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遇污染时即刻消毒。重 点区域 (治疗室、换药室等) 每日空气消毒。空气消毒采用达国家卫生标准的 空气消毒器械,消毒有时间登记,若使用紫外线灯管进行空气消毒,应进行半 年一次的紫外线灯管强度监测。对消毒器械消毒效果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9.3 病房各类用品及其它物表、台面:每天用清洁湿抹布擦拭二次,保持清 洁。当物体表面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
9.4 地面进行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地面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即时 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剂浓度符合要求。
9.5 抹布拖把要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分使用,不得混用。病床湿式清扫,一 床一套 (巾) ,床头柜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清洁消毒,传染病人使用后抹布 拖把要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
10.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衣被应分别放入污物袋并分开清洗消毒,严禁在 病房内清点或处理传染病人衣被;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位进行终末消 毒处理。
11.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加强传染病患者及多重耐药菌病患的 隔离管理。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 防控制措施;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 (黄色为空气传播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 隔离、蓝色为解除传播隔离) ,对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间 或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安置一室。
12.每月进行重点区域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等) 的环境卫生学及消毒 灭菌效果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有关要求,对不合格情况有处理措施及记录。含 氯消毒剂有浓度监测并有记录,使用中消毒液浓度符合规定标准。
13.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应分开存放、运送;医疗废物严格按卫生部《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处理;转 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使用双
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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