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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佛山爱尔眼科(28.010, 0.49, 1.78%)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爱尔眼科)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于今年8月4日被罚40.69万!
处罚详情显示,佛山爱尔眼科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实物提供便利的行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保基金31.09万余元,并处以40.69万元罚款。
企查查App显示,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实缴资本2400万人民币。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佛山爱尔眼科医院的投资,运营及管理,眼科医疗技术培训。法定代表人为何伟亮。
据历史行政处罚显示,此次并非佛山爱尔眼科第一次被罚。其于2019年因违规为患者开展角膜移植手术,被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罚款3万元。2021年,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罚款2900元。
除了佛山爱尔眼科,近年来,各地爱尔眼科曾屡次被罚。比如今年8月份,安康爱尔眼科因贿赂问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处以15万元罚款。此外,仅2022年,就有十堰爱尔眼科、淮安爱尔眼科、西安碑林爱尔眼科、湘潭爱尔眼科、深圳新安爱尔眼科等相继因为广告违法、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病历资料填写不合规等一系列问题,被处以1万至6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方爱尔眼科医院基本都由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掌握50%以上股权。
公开信息显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是全球连锁眼科医疗机构,IPO上市医疗机构(股票代码: 300015,2015年入选沪深300指数(4049.533, -2.75, -0.07%)(4049.5310, -2.75, -0.07%)股),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542122.5575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8242.89万元人民币,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成员。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眼科、内科、麻醉科、检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其法定代表人为陈邦。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2019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已在中国大陆30个省市区建立300余家专业眼科医院,覆盖全国医保人口超过70%,年门诊量超过650 万人。并且,在美国、欧洲和中国香港开设有80余家眼科医院。
从风险扫描信息来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目前涉及法律诉讼149起,经营风险165项。据爱尔眼科发布的《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爱尔眼科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2年3月31日)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80项,涉及罚款金额合计236.78万元,主要涉及医疗广告、卫生监管、消防等方面。
该事件曝出后,不少网友表示:“爱尔集团违法违规行为这么多,为什么顶多只是罚款?”“太少了”“力度不够”“应该追究刑责”……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分析认为,因目前公开信息较少,无法准确判断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最终经查实,医院相关人员就是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骗取了医保基金,那么就涉嫌构成诈骗罪,数额以31.09万元为准的话,就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除了要面临行政处罚,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罚款多少,主要依据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而确定。如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无骗取目的,仅违规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除责令退回外,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岳屾山说。
近年来,医疗行业屡屡“暴雷”,近期曝出的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更是一度让医疗机构规范问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网友呼吁“整个行业都需要加强监督规范”。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法》,在制度层面对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作了较为完整、系统的规定。
“个别医生迷失初心,在医疗过程违规甚至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是对医生荣誉的践踏。”为尽可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岳屾山建议:首先,从源头查找问题,从警示震慑、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整改。其次,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除了国家层面立法,基层内部要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最后,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力量,与司法机关一道,杜绝“黑心医生”,维护医疗行业清风正气,护佑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HGLKQIS005535ID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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