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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构成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罚2万元。2021年12月,执法人员在其一间手术室内,发现过期的医疗器械,包括一包“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失效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和2支“加强型气管插管”(失效图标及日期标注“2020/11/01”)。
使用过期近1年医疗器械
2021年12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开展诊疗活动,其诊疗场所八楼的综合手术室内设置有六间手术室。
在“层流手术室二”的房间正中位置摆放有一张诊疗床,旁边配置有一个双层储物柜,其上层抽屉内存放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人工晶状体折叠夹”1枚,用于手术中配合助推器将人工晶体推注进患者眼内。
其标签内容有生产日期图标及“2020-11-02”字样、失效期图标及“2021-11-02”字样。在“外眼手术室2”的房间正中位置摆放有一张诊疗床,旁边配置有一台“麻醉机”,“麻醉机”下部配有两层抽屉,其下层抽屉内存放有“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1包,其封口处有“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7日,失效日期:2020年12月16日”的字样;该“麻醉机”旁配置有一个双层储物柜,其下层抽屉内存放有“加强型气管插管”2支,标签内容有生产日期图标及“2018/11/02”字样、失效期图标及“2020/11/01”字样。
被处以行政处罚2万元
“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和“加强型气管插管”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用于给患者实施气管插管进行机械通气。 上述医疗器械标签内容完整,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但均已过期,与有效期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眼科手术用重水”、“血压袖”、“超滑气管插管”等医疗器械混放在一起。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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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也因医疗广告未经审查发布被罚
南都记者查询到,此次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罚,2021年,因其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也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罚8000元。
据天眼查,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6-14,注册资本为4000万,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经批准的医疗活动。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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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070435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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