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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共场所发生心脏骤停危及生命事件时,正确使用AED和实施心肺复苏,能极大地提高院前急救效果,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害的目的……”日前,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部分法院干警正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学习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扬司法人文关怀精神,宿城法院积极协调区红十字会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医疗设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并邀请专业人士对AED使用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进行现场培训。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又被称为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救命神器”。这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是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医疗设备。近年来,心脏猝死发病率逐年攀升,在患者心脏骤停的黄金4分钟内,正确、迅速使用AED可以有效提高救活率。
在培训中,专家围绕除颤技术的基本知识、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展开,并结合具体实例,为大家讲解、展示CPR(心肺复苏术)+AED组合急救技能,并指导实操,确保大家能够熟练掌握AED使用方法。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很实用,学习了 AED与心肺复苏的操作要点,以后碰到这种突发情况就有能力和自信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了。
AED不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体现着一种急救新理念。“在服务大厅放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增强了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面对心源性猝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意识与处置能力,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宿城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负责人张永东表示。(伏禹璇 朱来宽 沈倩)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HI8V3JSE0530QSN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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