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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海航昌路376弄一小区病人犯了哮喘病,家属在向附近救护车借除颤仪时遭到了当时医生的直接拒绝,之后到来的急救医生表示:哮喘病人抢救无效去世!
31日,浦东新区卫健委就此事作出通报: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进行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
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做出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事情刚曝光时,由于在视频中大部分人只看到了哮喘病人的家属在敲打急救车的窗户,恳求他们救救自己的家人,而坐在急救车上的医生则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打开窗户的意思且更没有准备下车救人的意图,所以遭到了大部分人辱骂,没有人性!
但现在我们了解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看到涉事医生被停职处理,你还会这样想吗?
有网友表示:
“医生冤枉啊”
“承担责任?关医生什么事?凭什么要他一个路过的医生,还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的医生承担责任?医生不用管车上的孕妇了?那才是他要负责的病人啊。他是妇产科医生又不是哮喘大夫,医生这个行业,隔科如隔山好不。”
“医生也是倒霉,寒窗苦读多年,最后因为没借给一个陌生人除颤仪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这找谁说理去?”
“医生已经做到最好了,脑子很清晰,面前摆着两条人命,只能优先救一个,待会儿再考虑另一个,救谁?当然是救自己本来应当救的那个,自己就是因为这位才出的车,我不救车外的人你顶多骂我没同情心,但我不救车里的人的话,你不仅骂我没同情心,我还玩忽职守了,面临刑事责任,怎么选择显而易见。”
是啊,这事情就好像消防员出警,在半路被人拦下说我家里也着火了,你先帮我来灭个火吧。正常人的逻辑是会放弃自己的任务去帮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路人吗?别人家的火就不是火了吗?
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在执行急救任务中,被其他病人拦下,或者有更加危急的病人,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每一个院前急救人员都培训过,答案就是向120调度中心汇报请示,等待指挥中心派下一辆车来。当时804患者的车已经在路上了,而202打急救电话的是位孕妇,在转运病人的过程中,被804患者家属拦车,碰上这事真的很难有正确答案。虽然202患者同意让出救护车,但是在医疗救护过程中,患者及家属没有支配医疗设施的权利,而且需不需要急救不是患者及家属自己能判断的。
有人说:谁都不愿意发生悲剧,但如果面临两难选择的时候,我愿意选择救助遵守规则的一方。如果你是躺在救护车上的病人或者是他的亲属你会怎么想呢?他的生命如果因为这个事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那你觉得应该怪谁?这和著名的火车应该撞向哪条铁轨上的人的问题一样。
哮喘病人亲属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虽然我们可以左右分析,可以冷血地表示医生没有做错,可那毕竟不是我们的亲人啊,假如是我们自己的亲人遇到这种情况,我相信,我们肯定同样也会指责医生的冷漠!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H3TE5PE00541AKG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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