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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灭菌器的最短灭菌时间有基本要求:下排气式灭菌器灭菌温度为121℃,敷料灭菌最短时间30分钟,器械灭菌最短时间20分钟;预真空式灭菌器灭菌温度在132~134℃,敷料与器械灭菌最短时间均为4分钟。硬质容器和超大超重包装,应遵循厂家提供的灭菌参数。
被肮病毒污染的器具或物品的灭菌要遵循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第11 章的规定,其灭菌时间可达60分钟。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灭菌(最短)时间"是指灭菌介质(蒸汽)与被灭菌物体的接触时间,即∶暴露时间,并不包含灭菌器的预热、预真空、排气及干燥时间。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诊疗器械的日益复杂,以下这三种情况需要延长灭菌时间∶
- 密度较大的器械包或成套器械。因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使得器械升温变慢。
- 狭窄管腔类的器械。由于管径较小,里面容纳的水蒸气也较少,携带的热量很难使管腔内壁加热充分,或者说是热"透"。
- 某些欧洲生产的器械。出于对能够引起疯牛病的肮病毒的担心,某些欧洲国家(尤其是法国)出产的医疗器械要求在134℃的条件下灭菌18分钟。
然而,并不是灭菌时间越长越好,随意延长灭菌时间可能引起以下问题∶
- 工作效率降低∶盲目延长灭菌时间会增加工作量与工作时间。
- 器械损伤∶长时间暴露在高温、高压中易导致器械表面涂层的剥落、器械变脆、变形,以及应力的改变。
- 包装材料与封包材料失效∶很多包装材料与封包材料都是在常规灭菌参数下做的产品认证,长时间暴露于高压、高湿环境下的后果还未知。
- 生物监测花费增多∶对于每一种参数设定都需要每周进行生物监测,换言之采用的灭菌参数组合越多需进行生物监测的循环越多。
- 灭菌验证困难∶采用新的包装方式和灭菌方式进行灭菌,应在科室内进行验证,而验证过程对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而言技术难度颇高。
因此,对于是否延长灭菌时间,建议∶
- 不要以延长灭菌时间的方式来应对灭菌器或灭菌装载的问题。使用灭菌监测技术确保灭菌器的状态,并且严格按照规范装载,如预真空灭菌器装载不超过90%,下排气灭菌器装载不超过80%。
- 参照待灭菌器械说明书(instruction for use,IFU)确定是否需要延长灭菌时间。一般进口器械都会写明,规范的国产器械也越来越多地注明器械灭菌要求。
- 尽量把需延长灭菌时间的物品集中到同一锅次进行灭菌,充分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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